第三十六章京营(求推荐票和收藏)
英国公张维贤与成国公朱纯臣进来行礼后,朱由检也不客气,开门见山问道:“两位爱卿,京营现在有多少士卒?”
张维贤还没有开口,朱纯臣抢先回答道:“启禀陛下,京营现在有士卒三十万人。”
“哦!”朱由检淡然笑道:“那么京营中能战人数是多少呢?敢战人数是多少?”
朱纯臣冷汗如雨,不敢复言。
朱由检心中冷笑,要不是他知道历史,可能还真的就信了。
谈到这里,我们先来谈谈明朝的军队机制:
明代军事制度是军与兵并存,是明代独特的军事制度。
顾炎武指出,“判兵与农而二之者,三代以下通弊。判军与兵而又二之者,则自国朝始”。
译文:
判战争与农民,两个的人,三代以下通病。判军和战争而又二的人,那么从明朝开始。
我们对于明代军兵的认识,存在着一个比较普遍的错误,即认为兵即是募兵。
这样,军与兵的区别就在于召募、是否世袭了。而实际上,军与兵在组织形式上的不同,是军与兵的根本区别。
军属卫所,由小旗、总旗、百户、千户、卫指挥使、都指挥使,上而至五军都督府统辖。
卫所军及官世袭,仅五军都督府官及都司不世袭,为流官,由世职卫所官及武举选授。
卫所军及官属军籍,携带家属,世居一地,并代代相传,基本上不再变动。
每一卫所的驻地固定,军士数额固定,将官设置亦有定例。
总之,卫所制下权力分散,兵将分离。但景泰以后,兵部权力上升,兵部尚书总督军务,夺五府之权,五府官变动虚衔。
兵一般不世袭,但由卫所军转为兵者例外。兵无户籍的规定,兵服役期限不长,一般不终身服役,多战时创设,事毕汰兵撤营,但在重要的军事防御卫则常川戍守。营兵不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