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守城,直接逃了。当地人抵抗了一阵,但因人心惶惶不是赤眉对手,很快相县就被攻克。
樊崇还是那个樊崇,头上戴着斗笠,身上依然穿着粗麻布,与普通赤眉无异,他对三老、巨人们耳提面命:“老规矩,先抢富人,再抢中家,不抢穷人!新室官吏兵卒随意杀戮,但对其余人,杀人者死,伤人者偿创!”
众人应诺而去,他们是蝗虫,但只吃粮食,不吃人,至少目前如此。
不多时,赤眉的二当家,徐宣来禀报,说本地有个头有点秃的士人请见樊崇。
“他自称叫桓谭,乃是当地名士。”
樊崇正在日光下脱了上衣,与众人杀一头贵人家里食人食的肥狗,手里拎着尖刀,头也不抬地冷笑道:“每到一处,就都有这些书读多(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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