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于洪武五年创建的读法、明理、彰善抑恶、剖决争讼小事、辅弼刑治之所。
仿效秦汉时期的“三老”,推举地方上德高望重的长者来宣读朝廷的方针政策、同时调解一些地方上的纠纷杂事。
申明亭处调解不成,再向官府进行申诉。
可以说,这个机构是用来延伸朝廷权力,进一步对乡村等基层单位进行控制的,也有利于教化当地的百姓,让他们能够知道朝廷律法,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但是这种权力在洪武永乐之后,随着大明内卷,仁宣二帝为了迎合士大夫们所期待的“太平盛世”,放松了对地方和对官僚集团的管控,从而迅速被地主阶层所掌握,成为地主阶层控制乡镇权力的工具。
那些人,则是被称之为“乡贤”。
也许有些乡贤的确贤德,造福了自己家乡,但从整体上看,“乡贤”称号也就是某些人在自己的黑脸上,抹了一层白粉,用来骗骗不知情的外乡人和上层漂浮到不接地气的(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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