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秋日的午后,从琴房里传来的悠扬的《月光曲》。
专业的音乐人不看好这首歌很正常,但他本就没打算以质量取胜,他只是想看看自己能否写出火歌。
毫不夸张地说,若将网络上扒皮明星的通稿按数量做一个排名,庄逸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不曾在十一岁那年离家出走,而是等到了十五岁。
挂断视频,偌大的书房重归静寂。
尽管如此,他仍有些尴尬,想了想,输入:“我没有敷衍你,只是最近状态不好。只剩最后一场比试,善始善终吧,顺便帮你的合作伙伴找找写歌的状态。”
“可以了吧?”
她笑笑不接话,稍稍放慢了手上的动作。
他不关心,但不代表他不知情。
好说歹说,可算将余笙糊弄过去。
余笙:这可不太像你说的话,你……没出什么事吧?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等他处理完报告,已临近零点。
他打开另一台笔记本,这台笔记本里存有至关重要的“文娱”文件夹,因此网络连接长期处于禁用状态。
周董十五岁已经写出了《屋顶》,而他十五岁才开始系统地学习音乐,太迟了。哪怕他再努力,再挖空心思,也比不过那些天赋过人且练就一身童子功的音乐才子。
火不等同于高质量,火歌中有《夜曲》,也有《学猫叫》。
他无奈地摇摇头,随手发过去两个抱拳的表情。
余笙:明白,既然这样,要不算了吧,以后再比也行。
前奏的七和弦与离调和弦一起,他就知道,这是余笙的歌,余笙的流行乐就是这样的风格。
人过了一定的年纪,学习能力和创作能力便会慢慢衰退,这是自然规律,他生而为人,自也挣脱不了规律的束缚。
他花了十几年证明自己的音乐才能,最后还是输给了残酷的现实。
如果说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