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了一个步兵连。
新编制中一个步兵营下属的步兵连将会从以前的四个缩编为三个。但是步兵连的四个改为三个并没有减弱步兵营的兵力和火力密度,反而是大大提高。1914年编制当中一个步兵营的标准编制是七百人,包括四挺轻机枪和四门六十毫米迫击炮。而在陆军整编方案中的步兵营标准编制将会达到九百五十人,拥有九挺轻机枪,六挺重机枪,六门六十毫米迫击炮,两门八十毫米迫击炮。
通过增加了机枪和迫击炮火力以及缩减步兵连数量后,每个国民军的标准步兵团下辖三个步兵营和一个迫击炮连以及其他团属部队,每个步兵营下辖三个步兵连和一个机炮连。到这里国民军的各级部队中就是形成了标准的三三制。每个步兵团将会拥有二十八挺轻机枪,十八挺重机枪,十九门六十毫米迫击炮,十门八十毫米迫击炮。在和平时期兵力总数为三千人,然而在战争时期补充了相当的后勤人员后,满编制将会达到三千三百五十人。
新编制的步兵团在兵力上远远超过了原有的步兵团,火力上也是得到极大的加强。进行战斗任务时,在配属了师部加强的重型迫击炮和火炮火力后,就能形成一个基本战术支队,独立进行作战任务。
在标准步兵团的编制基础上,每个师编有三个标准步兵团,而重装部队和轻装部队的区分主要是师属炮兵团的区别,重装部队装备较重的野炮,而轻装部队则是装备较轻的轻装部队。
陆军整编方案要求以新型编制建设四十个步兵师,而具体计划就是建设十五个重装部队,十个轻装部队。重装部队主要是用于东北、直隶、山东以及铁路网延伸地区。轻装部队主要用于东南、西南地区以及交通不便利的地区,除了这二十五个主力师外,再以整编十五个简编师。
实际上这个四十师整编计划中,重装师和轻装师都是属于主力部队,区别只在于火炮的重量而已,为了整编出二十五个主力师来,除了直接整编现有的二十个主力师外,再新建五个主力师。至于十五个简编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