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杂物屋还点着油灯。
唐秀儿今天的确吃多了,所以睡不着,坐在床上好一会了。拿着季淮今天给她买的金耳坠和细手镯仔细看。
她还没近距离看过金子,更没摸过。嫁给季淮时,没啥首饰,季母与她说,等对方百年后,手上戴着的那个变形又黯黑的银镯子会传给她。
后来等到季母生病,那个银镯子早就被典当买药了。紧接着又办丧事,钱花了精光,什么都不剩。
季大嫂和季二嫂嫁进季家时,每个人都有一对金耳环,很毫不起眼,小得可怜,戴在耳朵上不仔细看都瞧不清,但就是这小得可怜的耳环就足以让她羡慕。甚至不敢奢望。
季淮给她买的这一对,还是流苏耳坠,一对能抵季大嫂她们的几对。还有金镯子,虽说不是大金镯子,但放在手里也是沉甸甸的。
她戴上之后,看了好一会,又小心翼翼放在盒子里,准备藏起来。
“喜欢就戴着。”季淮走过来说。
“万一别人问起来,那怎么办?财不外露。你能不能不要和别人说人参卖了三十多两?”她合上盒子,认认真真来一句,说完又怕他误会,急忙又解释,“我不是让你骗大哥二哥他们,只是...可以说少一点,毕竟我们都花了不少。”
他一下就猜中她的意思,“我知道,大嫂会打算盘,比我们还会算。”
唐秀儿以为还要费一番口舌,见他了解,也点了点头,“嗯,到时候我们说不清。”
季大嫂算盘打得精,以前季母在的时候,有什么也是记得一清二楚,只多不少。如果告诉对方他们卖人参卖了三十几两,那对方指不定还要有什么想法。
而且,在她的观念里,这些钱也不属于他们这个小家,如果季大哥和季二哥需要,肯定也得拿走,而对方会想法设法拿走。
季淮:“这钱不告诉他们,你马上要生产,留着养孩子。”
听言,唐秀儿是微微诧异,随后眼眶都有些胀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