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阎所长说:“雨峰,基于胜诉把握不大,如果你提出撤诉,我能理解。拿了委托人的钱打不赢官司,我们也不体面。但是,撤诉就等于承认了格律诗音箱的价格,依此类推,乐圣旗舰的价格就应该在2000元以内,乐圣旗舰的成本显然不具备这种承受力,其后果可想而知。我以为,败诉了,省这两个钱救不了乐圣。胜诉了,花这两个钱不算什么。打是死,不打也是死,打下去可能还有一线希望,不如拼死一搏。诉讼代理费可以做些调整,分为胜诉和败诉两档,胜诉按原合同的150%计费,败诉按原合同的50%计费。”
林雨峰问:“怎么个还有一线希望?”
阎所长说:“被告将1996年的《格律诗公司预备股东扩大会议记录》作为证据提出,目的是证明农户与公司从来就不存在隶属关系,从而规避商品产地和榨取式生产两个问题。这就‘此地无银三百两’了,无可避免地会将这位丁先生露出水面。我们对格律诗公司扶贫的宗旨不做质疑,会议记录和公司宗旨恰恰证明丁元英是整个体系的策划者,也恰恰证明丁元英早在公司还没有成立的时候就已经策划好了这场官司,现在他们之所以不需要律师,是因为丁元英已经为这场官司做了两年的准备,公司和农户从来就没存在过真正的独立。”
林雨峰默默地点点头。
蒋律师将一瓶矿泉水打开递过去。
阎所长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继续说:“格律诗事件表面上是侵害了乐圣公司一家,而实质上是冲击了整个音箱市场,甚至更大的范围。最可怕的是它传播了一种观念:我可以这样竞争。一旦这种观念被法律默许,各行各业凡是适合这种生产方式的产品都会卷入这种恶性竞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法庭有义务本着公共利益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保护正当竞争的原则,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林雨峰关上电视,从vcd播放机里取出证据光盘,把所有证据资料归置到一起推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