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食是一份涂满了红色酱汁的大块肉,配有一份菜叶和水果搅和在一起的东西,上面淋着蜂蜜色的酱汁,还有一杯装着红色液体的高脚杯。
洛萨有些懵,他还是第一次见这些东西。
斯维因指着主食:“红烩牛舌配海鱼酱,诺克萨斯名菜,是由南方菜系改良而来。”
“舌头?”洛萨一阵恶心,“你们诺克萨斯人吃舌头?”
“诺克萨斯是一个包容了很多文化的国家,出现什么食物都不用感到奇怪,这道菜只是在贵族阶层很出名,一般平民未必知道。”
洛萨不是很想吃,在弗雷尔卓德,动物头部的肉基本都是用来祭祀的:“诺克萨斯菜里不会还要吃眼球吧?”
斯维因点点头:“有一些。”
“给我换一道。”洛萨抱起双臂。
“不想吃?”
“能进入我嘴里的舌头只可能是漂亮女孩儿的。”
“可你必须吃。”
“为什么?吃东西你也要管?”
“我需要你进到诺克萨斯上流社会中去,到时候和贵族一起用膳是难免的。”斯维因说出了自己的目的,“习惯食物只是第一步,你还要学习礼仪、用词和口音,还要关注贵族圈子流传的绯闻和流言。”
洛萨眉毛一挑:“这是杀了那个皇帝需要做的事吗?”
“自然。”斯维因微微颔首,“你以为刺杀一位皇帝是很轻松的事吗?需要经过很多铺垫和准备,你才能刺出最后那一刀。如果你没有贵族身份,你连他的面都见不到。”
“诺克萨斯的贵族交际不聊些国家正事什么的吗?我是不是应该学学那些。”
“如果他们会聊国家正事,那他们就不叫贵族了。”斯维因道。
洛萨叹了一口气,抓起刀叉切下一块牛舌,忍着恶心嚼了起来。
“还挺好吃。”洛萨有些意外。
斯维因看着洛萨像拿武器一样拿刀叉的手:“明天我再教你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