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它就是这样,哥谭一直都是这样。还记得我们刚成为搭档时,我给你的金玉良言吗?”哈维问。
“不要做英雄。”戈登闷闷地说。
“good,你要牢牢记住,这样才有可能见到孙子。”哈维欣慰地说。
“可我不是要做英雄啊,我是一名警探,维护法律与正义,难道不是警员应尽之职责吗?”戈登叫道。
——从你枪杀科波特开始,就与正义彻底无缘了。
心里这样吐槽,哈维还是安慰小老弟道:“这里是哥谭,只要自己不主动作恶,就已经是警察标杆啦!”
“哈维,调转方向去泽西市。”戈登突然道。
“what?”哈维没转向,却减慢了车速。
“里维斯的案子先放一边,现在咱们去圣约翰修道院,我要说服那里的教员和孤儿出来作证。”戈登眼神重新变得坚定。
“可我们还没吃午饭.”哈维迟疑道。
“买两个汉堡,路上吃。”戈登转向搭档,眯眼道:“还是说,这个案子也让你有压力?”
哈维苦笑着转动方向盘,“简直压力山大。但圣临十字军到底不是哥谭本地人,和招惹萨斯那帮大佬相比,我更宁愿与他们火并。”
(ps:科波特就是企鹅人,奥斯瓦尔德·科波特,这时的企鹅人还是一名身份低微的伞童,因为出卖老大,被选为戈登的投名状。
嗯,本书中缉毒警员文斯,其实就是模仿了戈登的这段剧情。
戈登被哈维拿枪顶在脑门,要么干掉“无辜”的科波特,要么他干掉他,二选一,没有其它选项。
哈维·布洛克也是被逼无奈,因为他年轻时,也经历过同样的事。
他的把柄被局长与法尔科内握在手里,压根没反抗的资格。
这就是哥谭,gcpd的传统,老人带新人,一代代传承,确保每一位优秀的人才都是“合格的”gc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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