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看起来,梅菲斯是经常干这种野外烧烤的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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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吃完两只狮腿后,琼恩和梅菲斯起身出发。在此之前,琼恩终于知道梅菲斯那把巨大银剑是怎么随身携带了。她不知念了句什么咒语,半人高的银剑便缩成了巴掌大小,直接放进袖中。
出发前,琼恩看见一只人面狮的腰上别着一把匕首,于是拿了过来。很普通的匕首,不是什么魔法物品,不过做工倒还挺精致,花纹独特。他把匕首放进自己靴子里,此行很危险,带着防身总不坏。
他们很幸运,在出城门的时候,遇上了一匹马——就是提尔牧师的那匹,幸运地逃脱一劫,一直在城外游荡,如今看见梅菲斯,又兴高采烈地跑上来。
好极了,正头疼路远呢。
梅菲斯抚摸着马的脖子,似乎在安慰着它,然后翻身上马,伸手来拉琼恩。琼恩伸手,往她的小手上一握,便觉整个身体腾空而起,已经稳稳落在马背上,正坐在梅菲斯身后。
“抱紧。”梅菲斯说,双腿一夹马腹,骏马低嘶一声,纵蹄奔驰。
琼恩从没骑过马,正在有些忐忑,猛然骏马开始狂奔起来,他吓了一跳,本能地伸手搂住前面梅菲斯的腰。女圣武士的腰肢纤细柔软,却又充满弹力,应该是长年锻炼的结果,抱起来感觉非常好。他忍不住想占占便宜,于是将身体更贴近了些,把梅菲斯完全揽进怀里,闻着她从领口处透出来的淡雅体香,似乎有种甜丝丝的味道。梅菲斯没有抗拒,仿佛全无所觉。
大漠清夜,怀抱美人,策马疾行,这感觉确实很不错——可惜好感觉并没有持续很久。马跑得太快,颠得太厉害,作为一个像琼恩这种从没骑过马的菜鸟,很快就觉得全身骨架都有散开的趋势了。更糟糕的是,他感觉大腿内侧有些火辣辣的,只怕是被磨破了。
“不能慢点么。”他抱怨着。
梅菲斯仿佛没听见,反而策马跑得更快了。
琼恩在心里咒骂着,但也只能更紧地抱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