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这几匹马,难道要饿着肚子赶到哈劳格达斯城去,和一百多个人面狮开战么。
显然,梅菲斯也没打算挨饿。因为她抓住一只人面狮尸体的后腿,倒提起来,挥剑一削……
“那个……”琼恩吓了一跳,因为他看见梅菲斯拿着那只人面狮后腿就准备放在火上烤,“你不会是说要吃这个吧。”
“当然。”梅菲斯回答,一边捡起地上的弯刀,挑着人面狮的后腿,送进火堆里。
火很旺,很快,一阵阵熟肉的香味就透了出来。琼恩咽了口唾沫,仿佛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他真的饿了。可是,真的要吃这人面狮的腿么?
琼恩不是素食主义者,更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吃过的动物也不少了。狮子虽然没吃过,但若是有机会尝尝,他也并不介意——但问题是,这不是一只单纯的狮子,这是个人面狮。
它的下半身是狮子,上半身却是完全的人类男子。它也同样有智慧,有灵觉,有理性,甚至有自己的语言,就在半小时前,它们还在这里生着火,一边烤火取暖一边大声聊天。
琼恩不吃人,吃动物——但人面狮似乎恰好介乎于人类和动物之间。
如果说人面狮不是人类,是怪物,所以吃了无妨,那么据琼恩所知,这个世界里,除了人类,还有矮人,有精灵,有巨人,有侏儒的——万一将来肚子饿了,是不是也可以拿它们当口粮而心安理得?
总觉得,这其中似乎有些不太对劲。
但梅菲斯显然没有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她已经将烤熟的狮腿从火中取出来,用剑削去表面的焦黑,切成几块,用弯刀挑起,开始品尝。
琼恩犹豫着,最后食欲终于战胜了思考。“算了,反正下半身就是个狮子,”他想,“民以食为天,先吃饱肚子再说,以后的事情以后再想。”
学着梅菲斯的样子,他也捡起人面狮的弯刀,挑起一块狮腿来。必须说,肉质不错,口感很好,有点像牛肉,火候也掌握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