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四个印子。”
“由此可见,凶手至少这四个手指头是完好的,而寻常境况下,人的小指本就力气弱些,未留下明显的痕迹不算什么,而如果他缺了小指,那就更不会留下任何印痕,可凶手在划花死者的脸和颈部之时,却尤其粗暴,似乎想把死者的皮肉刮下来。”
戚浔说至此语声一定,“因此我猜测,他留下的痕迹,不是少了什么,而是多了什么,多的便是那第六指的印痕,毕竟凶手所有动作之中,捂死和掐死死者,是用力最大,且用时极久的,无可避免的会留下第六指的印子。”
傅玦道:“如果天生六指,在坊间的说法里,会被视为不吉。”
“不错。”戚浔回想起凶手的作案手法和此前的推算,“凶手谋害的都是碧玉之龄的姑娘,且手段格外残忍,早先我们说他可能是寻常自卑怯懦,却心怀戾气,尤其憎恨这世道,又因着兽性,找柔弱的姑娘下手……”
“眼下再想,他之所以如此,除了不能人道之外,或许还有天生六指的缘故在,毕竟不能人道外人并不知晓,可天生六指,会令他饱受嘲弄和忌讳,由此令他满心怨愤心智扭曲,到了一定时候,便催生了谋害人命的冲动。”
戚浔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又看了一眼尸体,严谨的道:“只有很小的可能,是断指或者缺指。”
傅玦见她语气笃定,便道:“那我们回衙门将结果告诉李廉和宋少卿。”
戚浔“嗯嗯”点头,一晃眼看到了带回来的两双银红绣鞋,绣鞋皆为缎面,纹饰虽不同,可看起来一样的艳丽夺目,再想到凶手的性情,不由心底发寒。
傅玦见她愣神,问道:“怎么了?”
戚浔道:“这两位姑娘生前,都喜爱着鲜亮的颜色,这正也满足了凶手的心理,他越是阴暗扭曲,越是渴望鲜活明艳之物。”她又看了一眼外头阴沉的天色,“得快点抓住他,否则他还要犯案。”
戚浔收拾好箱笼,再回到马车上时,心境已不比先前沉重,傅玦老神在在的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