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就尝一口吧。”奥格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
没办法,乔智可是自己的老板,专门给自己准备了一道菜,如果自己一口都不吃,那显得太不礼貌了。
奥格筷子刚碰到猪蹄,原本看上去浑然一体的猪蹄,变成了很多小块。
作为一个外行,奥格也觉得乔智的刀法和摆盘极有水准。
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带皮的肉放进嘴里,酸甜的口感立即占满了口腔,第一感觉是q弹的皮带着脆劲,牙齿一咬就断开了。
细嚼几下,糯糯的皮和鲜嫩的肉混合在一起既糯又嫩。
奥格瞪大眼睛,吃惊地说道:“我的天哪,没想到猪蹄竟然会这么美味,实在颠覆我的想象。我必须要给这道菜满分,它可不是黑暗料理,是一道能让人回味无穷,记忆深刻的一道菜。”
当奥格沉浸在黑金猪蹄带来的美妙滋味时,服务员又上来第二道菜,打开银色的罩子,奥格瞬间变色,“我的天哪,这东西怎么吃啊!”
林萍认出了这道菜,是田螺。
欧洲人不仅不吃猪脚,像田螺这种食材,也是不吃的,主要是难以下手,也不知道如何烹饪。
林萍笑着拿起了牙签,从里面挑出了田螺肉,道:“用吸的,或者用牙签挑出来。”
奥格将信将疑,按照林萍的办法,笨拙地用牙签挑出了一个田螺肉,当牙齿咀嚼田螺肉的瞬间,一股超有韧性的口感在口腔里蔓延,此外还有浓郁的佐料香气。
奥格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说道:“比起法国蜗牛还要美味。”
在法国菜里面,蜗牛料理是很有名的,奥格也曾经吃过,所以对田螺远不及猪蹄那么排斥。
再加上猪蹄给自己带来的美妙体验,使他品尝田螺时还带有猎奇的心态。
牙齿咬合、咀嚼的过程中,迅速感受到了螺肉的美妙,于是开始吃第二颗。
奥格终于知道乔智的厨艺为何被人称颂,这两道菜在自己的眼里绝对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