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要告诉我什么呢?大灵。”疯马喃喃道,他捡起绳子,放到一边,然后一粒粒地拣寻珠子,把它们放在一个陶罐里。
就在这个时候,希利斯掀开了牛皮帐篷的门,他坐在疯马身前,告诉疯马说,他已经委托索克筹集到了足够的枪支,子弹和火药,疯马则告诉他,红云,以及那时在圣山上参与了“猎首”的印第安人,都已经回到了部落,他们带回的消息令人担忧,毕竟有远见的可不只是红云一个,每个被迫离开故土的印第安人都知道白人有多么贪婪,多么喜欢金子,他最近已经接待了很多个使者,无一例外,都是在探询疯马对此事的意见与想法的。
“仍然有些人想要谈判。”疯马说:“但我认为,我们所要迎接的只有战争,或是死亡。”他用大拇指按紧烟斗里的烟丝:“巨狼,我说的不是平常的死亡,而是缓慢的,无形的,一步步的,我们的躯体或许还在,但我们的精神必然无法幸免。”
希利斯懂得他的意思,或许比疯马知道的更多,因为他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正由神明们操控着,就如曾经的特洛伊,众神注视着这里,白人们信奉的神,与印第安人们的大灵。
疯马注意到希利斯像是要说什么,但最后还是没能发出声音:“我知道你要说些什么,”疯马说:“我们会获得胜利,但也会死。”
他说完,就站了起来,打开了一个箱子,从里面碰出一顶漂亮的羽冠,羽冠的羽毛从疯马的手臂上溢出,一直垂到地上,从羽冠的两侧,伸出了两只黑色的牛角,白人们只知道印第安人喜欢将鸟儿的羽毛做装饰,却不知道羽冠事实上有很多种类,像是那种能够一直从头部垂到膝盖的羽冠通常只属于酋长或是祭司,而他们也只在最隆重的时候佩戴,战士们的羽冠时常与他们杀死的敌人数量有关(也有如希利斯这样不爱夸耀自己,只简单地插着一根羽毛的人),但若是有人佩戴着装有野牛角的羽冠,那么只能说是他是公认的最英勇的人。
“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疯马说:“现在我要把它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