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了阿帕奇和鱼鹰的?哪个犯罪组织可以炸炸炸的?
拉。登当初要是有这样的装备,还搞什么自爆卡车啊。
而最让李望秋觉得操蛋的是,自己明面的身份。
这具身体原名叫做查尔斯·李,是个混血儿。
父亲是东方古国的排名前十的富豪,母亲是不列颠皇室的三公主。
没错,就是这么奇葩的组合,在现实世界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在这里奇迹般的发生了。
而他本身极其的优秀,仅仅二十岁,已经拿到了麻省理工七个phd。
简单来说,天才中的天才,优秀到不列颠的皇室破格授予了他伯爵的爵位。
按道理他的母亲即便是公主,他也没有办法继承爵位的,这次不列颠皇室算是开了亘古未有的先河。
这样的显赫的身份,不去混吃等死,随心所欲的哈皮,竟然为了找刺激加入了酒厂。
马哲法克!
前世李望秋要是有这样的家庭背景,有这样的智商,鬼才会去当雇佣兵。
纸醉金迷不香么,为什么要冒(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