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是六十个混沌者便让陆莳千应付不及,整整万余混沌者,说截杀她,根本一点都不稀奇。只不过,什么时候混沌者变这样“随处可见”了,一出动便是万余。
她确实不知道,她面前站的这个混沌者同别人不同,并不循普通混沌者那一套,动辄爱出动大量下属为他做事,在他漫长的生命里所见有趣之事不多,而看着别的混沌者手忙脚乱地为他忙活是他为数不多有兴趣之一。如果硬要定性,可以总结为两点。一,爱排场,二,灭蚊用导弹。是以,明明是追杀几个其他混沌者眼中的蝼蚁,这家伙却偏偏拿出了一大堆的计划,出动了大量的混沌者,倒不是预料到陆莳千这方的实力强大,而是习惯如此而已。
而对他这种性格和行事作风,所有的混沌者都表示默认,因为……他确实实力强大!
实力强大者居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便是其余两个强大的存在,也不会阻止他这小小的挥霍浪费的“兴趣”。
在场的混沌者一共有一万三千名,他们此时看陆莳千等人,就和看死物般没任何区别。哪怕这其中隐藏了一个可以劈开混沌者力量光球的存在,他们也没有任何顾虑,因为那个人尽管爱好排场,但他实力是毋庸置疑的,他们对己方的信心强大无比。
当然了,主上若是下令,他们必当全力遵从,若谁不尽力,处罚也是很严酷很可怕的。
“我想你们死之前不知道谁送你们下地狱肯定是件很遗憾的事,所以我来告诉你们我的名字,我叫格琉斯,你们要记住,是这个名字的主人送你们去死的。”格琉斯好整以暇,扑着那把水晶般的琉璃扇,状如贵公子。确实,以他这般的长相和气质,确实很像颓废贵公子。只是,谁能确定他这副皮囊下,装着的究竟是怎样的恐怖实力?要知道,混沌者力量超凡,谁也不服气谁,能独领万人,又岂是庸才?!
只不过,他那淡漠的语气,定论结局般的态度,却叫陆莳千不喜:“没有人告诉你,你废话很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