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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来了!”
就跟提前知道周复还会出来一样,等待多时的胡骑扬鞭打马兴奋冲来,就像看到一大块人形黄金一样。
倒也不是财迷心窍,胡人崇拜英雄敬重英雄,但也以猎杀英雄为荣。你要是个怂包软蛋,我打赢了你也没什么光彩,你要厉害无比,我打起来才有劲头。也正是这样的民族性格,才造就了草原上纵横无匹的强大骑兵。
历朝历代,危险祸患常起于北方,大半也是这个原因,细数朝代更迭,甚至差点亡国灭种那几次,都有他们的身影在其中,入主中原也一直是他们想做、在做的事情。
周复还算不得英雄,但至少够强,明目张胆的进出重围之下的京城,是相当刺激人的事情,打杀这样的人,无疑是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做了这样的事情,也确实该死,所以呼啦啦来了许多人,至少二三百骑,皆是精锐,能力差点的都不好意思往前凑……城池久攻不下,属实不能再丢人现眼。
二三百骑好不好对付,那得看怎么说,若让周复单枪匹马面对这样一支队伍的冲锋,他肯定第一时间把枪丢掉,调转马头狂奔,用一个词形容就是……抱头鼠窜!
打不过不跑是傻子!
既然如此,他为什么又要明目张胆的出来装逼?(众目睽睽之下,从城头翻进翻出,那就是装逼,还装大发了。)
想弄清这个问题,首先得确定一件事情:周复不傻,而且相当惜命。
清楚这些,也就可以确定他是有把握活着离开的,否则决不至于这么干,他一向认为自己小命异常金贵,为了谁丢那都是大亏特亏……除非是娘亲。
那他不是打不过二三百骑,又是哪来的信心?说到这里,就得搞清楚一个概念,和二三百骑对阵冲锋跟搞死这二三百人,并不是一回事。
一对二百,别说是身经百战的勇士,就是二百个普通人,乱拳砸下来,铁打的汉子都得趴。如果换成一对一、一对二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