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她或许还有些姿色,还有些许年龄可以败,可等她过了三十变成了真正的剩女,那时候没了资本,她该怎么做?
她没有那么伟大,即使喜欢他,也不可能无私到不替自己设想,以为待在他身边看着他快乐就好。
忽然,车子猛地停在了路中间,与暮毫无防备,差点撞到前面的挡风玻璃上。
站在路边说话的几个小混混被吓了好一大跳,骂骂咧咧地冲过来,就看见竟是一辆闪亮的兰博基尼。
聪明的人看见这辆车都会知道开车的人一定来头不小,偏偏他们血气方刚,一看就一辆车,即使来头再大也不过就是一个人而已。
小镇上不少小混混,哪里见过这么绚丽的车,走上来敲敲车上一直打开的窗子,十分跩地说:“哥们,你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吗?你刚才那刹车的速度是想撞死几个人吗?”
与暮有些紧张地看了眼那些染了不同颜色头发的小混混,别看这里只是个小镇,也正因为小,所以拿刀砍人、打群架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想起上次的劫包事件,虽然傅致一打架不错,可是现在的这一群可不比上次的那两人,他们手上都藏着家伙,只不过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她悄悄地拉了拉傅致一的衣袖示意他赶紧开车走,谁知他竟是像没有感觉。
那人在外面叫唤了几声没见反应,和身边的人相视了一眼,就听人道:“没想到这么个有钱的帅哥竟是个聋子。既然是聋子还不如把车让出来给哥们过过瘾。”
那人说完伸手就要来开车门,与暮吓坏了,偏偏坐在那头的傅致一一点反应都没有。
可就当那小青年的手刚要击向门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伸出的一只手将他的手抓起,拎小鸡似的拎得高高的。
原本空荡的马路上立马就被许多黑色的车子给包围了起来。
与暮从窗外看去,抓住那人手的人竟然是叶凡。
接着每辆黑色的车里都站出来了两三个人,刚才还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