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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做保镖的时候,简秋白挑食挑的严重,蔬菜不吃,茴香不吃,大蒜不吃,每次给他买饭,他总是累的像条狗。
买完之后,还得偷摸给他把不吃的菜挑出来。
现在,还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可袁城毅不知道的是,简秋白只在他面前挑食。
在他父母面前,他从未说过什么菜不好吃............
袁城毅抽出筷子,也往锅里夹菜。
挺香的,咸淡合适,肉肥汤美。袁城毅暗道,这小畜生有两把刷子。
其实简秋白没怎么做,就是扔进佐料,在大锅里煮了煮,好吃也只能是肥肠香滑的功劳。
吃着吃着,简秋白从盆里拿出一个馒头递给袁城毅说“把那个肉夹馒头里更好吃。”
袁城毅接过馒头乐了“有意思,你以前可是天天吃些洋餐,不是牛排就是披萨,现在怎么还好上这口了?”
简秋白嘴里塞得满满当当,含糊着说“我本来就好这口。”
袁城毅眼睛暗了暗没说话。
这一顿饭吃得很愉快,袁城毅觉得比在酒桌上吃那些七个盘子八个碟来的要痛快。
自从他投资成功,陡然而富之后,好多饭局他都没吃饱过。
都是些个中看不中吃的菜。
他又不会做饭,每天不是叫外卖,就是去饭店,吃的心里不舒畅。
像现在这样煮一锅肉,围坐起来,结结实实,热热乎乎地填进肚子,比特么扭捏地夹那些花里胡哨的玩意儿要舒服多了。
吃完之后,袁大爷一边倒在椅子上,享受地眯着眼睛抽烟,一边催着“哎哎哎,你还吃个没完了是吧,老子都吃完了,赶紧给我起来收拾收拾刷碗去!”
简秋白恋恋不舍地把刚夹起来的一块肉又放回锅里,嘴里嘟囔着说“还有点肉呢,扔了可惜。”
袁大爷一瞪眼“我有钱,我乐意扔,要你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