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到来的还有一份交接书,上面写的内容让吕子侯看的心惊胆战。
内容概括如下:
第一,本档案为机密资料,任何人无权查阅,包括灵异事件调查局局长。只有在取得调查局局长同意的情况下,由经过审查的合格人员持另一把秘钥开启档案。
第二,档案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拷贝、抄写,不得以电子形式保存,任何试图侵犯资料信息的人员可以就地击毙,以保护资料安全为第一位。
第三,资料的查阅人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措施,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档案情况,同时需在严密监视下才能进行查阅,一旦有任何异常行为,可以就地处决。
第四,查阅人员在查阅资料后,需进行为期三天的全天候二十四小时监视,三天时间内无异常才可解除监视,但列入观察名单,其行为信息需被全部记录。
第五,查阅人员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处理信息内容并做出决(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