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君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一)
怀远城里,没有人不知道常爷。
常爷大名常勇,是张秋谷家里的护院头。
张秋谷是怀远城里的首富,城里的粮庄、布店,都是张家的。
张家院子大,占了城北最高的一片,据说在张家花园的楼上望,谁家在干什么都看的见。
张家地方也大,绕张家的围墙转一圈,得三炷香的时间。
能做张家的护院头,常爷当然不是一般人。
常爷一个天生的光头,眉毛耸起一道檩。双眼滚圆,又大,鼻子很宽,笑的时候鼻翼被脸上的肌肉一扯,更宽。加上一张大嘴,就显得格外威武。
常爷有多勇,没人知道,也人人都知道。
人们知道常爷武勇,是因为他挑水。
按说护院头用不着挑水,这是佣人的事情。
但是除了冬季三个月,常爷每天都挑,只挑一担。
而且不是从张家自己的井里挑,要从城南的河里挑。
说是一担,也不准确,因为常爷不用扁担。
三月到十一月,常爷都是光了膀子,黑布鞋,灯笼裤,腰间扎巴掌宽的带子。
把两个大木桶装满水,双臂直接平平拎起来。那么大两桶水,加上又厚又笨的杉木水桶。怕没有一百来斤?
别忘了是城南到城北!一般的棒小伙子用了扁担,路上都得歇三歇。
常爷一次都不用歇,一路飞奔,穿城过府,嘴里大声呼喝着路人避让,如同一匹奔马。只要看见常爷拎水奔来,路上行人车马没有不躲的。撞了白撞!常爷从不让人!
大家都相信就算是马车,也挡不住常爷的势头。
河水挑回张府,其实没有什么用处,何况路上总会洒了一多半。
常爷不用这点水,用的是拎水这事,立自己的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