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东西,在她十八岁那年,沈毅认为她已经是成人,应该可以支配遗产了,曾要求她写下自愿将所有财产分一半给妹妹沈雅雯的说明,只可惜,在公正的时候惊动了律师和公司的四大股东。
原来外公和妈妈早料到会有人觊觎那些财产。
于是设定了二十五岁的界限,十八岁的宋云卿没有权利处置她未来的财产。
沈毅当年是入赘宋家,他和宋家大小姐宋兰若的孩子一定要姓宋,可是沈毅跟别的女人生的孩子是不能姓宋的。
所以宋家的大小姐c继承人只有宋云卿一个人!
而且,如果沈毅把自己的股权转让给沈雅雯而不是宋云卿,那么四大股东将撤资宋氏传媒。因为宋氏传媒姓宋,永远姓宋。
四大股东如果撤资,以沈毅的30股份而言,宋氏也就不存在了。
沈毅一家三口在折腾了一阵子以后,终于偃旗息鼓。
他们选择更加恨宋云卿,而不是因此而对她好,这一点上,宋云卿还(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