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票房分成模式。
首先要向国家缴纳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其次%的特别营业税,由影院从总票房中直接扣划缴纳,以上两项合计%,为不可分账票房。
剩下的%,是为可分账。
……
而通常,可分账里面。
国家广電总局旗下(华影数字)征缴净票房的1-3%作为发行代理费,简称华数代理费,如果归算到总票房占比里,基本等于再减去%,如此不可分账票房间接换算后,9%左右。
即,总票房的91%,为可分。
院线、发行方、制片方,三家分总票房的91%,其中院线拿大头。
院线+电影院,合计一般拿走50%,剩余的41%归发行方与制片方。
当然。
例外因素也会有很多。
比如一些名导作品或大热爆款,有些院线为了拿到上映权,可能会让出自身的一丝份额,让利与优惠。
国内院线大小几十上百条,不同院线总有不同让利,只要能谈。
一些大型或有名的发行公司渠道与合作院线众多,有资格谈。
不满意,不登陆你家院线。
同理,一些小公司制作,没有什么名气主演的片子,为了上映拿到一个比较可观的排片,也会做让利。
将自身的一部分份额,出售给有名的发行公司,或者院线等等。
通常情况。
发行方与制片方的41%总票房占比,是最明面上的一座天平。
制片方多,发行方就少。
君鸿这次虽然出了500万宣发资金,但整个疯狂的石头点映宣传,还有上映路演宣传,包括线上线下各大渠道推广宣传等等,不够,差了不少。
发行片源上映拷贝,各大城市人力物力渠道宣发,500万哪够?
所以鸿图还得赚点发行比例。
相对高一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