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恩人报仇,站在你的角度你确实没错。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姜鲁,江湖人不能随便对普通人动手,你杀了人,那就是犯法,我只是一个悬赏猎人,对错之于我而言什么都不是,你犯法我抓你,就这么简单。”
说罢,况曼手一伸,旁边一棵大树上缠绕着的蔓藤,窸窸窣窣奔窜而下,落入况曼手中。
况曼攥住蔓藤,以一中极为诡异的手法将周政明捆住,然后将束缚在他身上的鞭子卸下。
“你杀掉那个花魁,在大家眼里,是情有可原的事,去了官府,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官府走一遭,消掉通缉令,以后,堂堂正正在江湖上行走不是更好。”
对这一点,况曼还是很肯定的。
况曼要做职业赏金猎人,那对姜鲁的国法就要有一定的了解,在东义县住的那半个月,她除了练功也没闲着,把姜鲁国法给摸了个透。
像周政明这中情况,哪怕进了官府也不会有什么大事(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