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怎么想的?”菲利克斯温和地说。
“我认为,”赫敏先是矜持了一下,然后就滔滔不绝地说开了,好像这些话已经在心里憋了许久、打了几番草稿似的,“我当然希望两者能够共存,毕竟我夹在它们中间,我是指我的出身。但是,我从书上看到——嗯,魔法史课上也布置过类似的作业——巫师和麻瓜在历史上原本没有隔阂,但结果却并不美妙,他们互相敌视,爆发过多次冲突,十四世纪轰轰烈烈的猎巫运动只是这个背景下的缩影。”
“是这样没错。”菲利克斯赞同地说。
“还有,不少巫师选择远离人群,书上对此的解释是为了不违反《保密法》,但其实这个现象早在《保密法》实行之前就存在了,还有一种说法是巫师看不上麻瓜,无法忍受他们身上的气味,但是——”
“听起来像是失败者的自我安慰?”菲利克斯不觉莞尔。
赫敏犹豫了一下,还是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可是巫师不应该占据上风的吗?毕竟他们拥有魔法?”
“唔,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试着去解释。你可以从巫师的社会结构来看,一个成熟的巫师就相当于一个微型社会,他可以用魔法满足自己的大部分需求。这就导致——巫师远不如普通人之间联系紧密,换言之,你很难把他们组织起来,为了一个共同目标努力。据我所知,上一个做到的人还被关在纽蒙迦德。”
“盖勒特·格林德沃?”赫敏小声问,这个名字似乎拥有魔力。
“没错,但他也是借助了人们对《保密法》的不满。”菲利克斯平静地说:“而且,你忽视了相当关键的一点,魔法在现实世界很罕见,但在巫师中却相当寻常——”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当然不是。”菲利克斯用探讨学问的语气说,“我接触过一些神秘学社团,他们把魔法看得很……嗯……或许可以用‘神圣’这个词来描述?你认为他们能想象到真实的巫师会用魔法洗衣做饭,生火浇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