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端倪。据说,当年那首著名的歌曲《十五的月亮》,词曲作者的稿酬就是16元,这是方明远后世在一个报道里知道的。即便在那个年代里,十六元也绝对不是什么大数目,和那位唱了这首歌而大红大紫的“明星”所获得的报酬和名誉相比起来,恐怕不及万一吧。到底华夏国内一首歌的词曲作者的报酬是多少,方明远上一世也并不是很清楚。但至少知道没有几个作曲作词的人发了财,倒是不少“歌唱家”们都成明星了,年收入数以千万计。这样巨大的反差,又怎么能够令那些词曲作者们有着足够的创作动力?
这三个小品,现在要是卖给朱老茂和陈小二他们,撑死了也就千八(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