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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众人一致同意。
他们决定火烧军舰,行动代号为“火炬!”
说做就做,做起来易如反掌,公元1668年8月16日的清晨,随着一声声“火炬”的号令,停泊在阿姆斯特丹港口内荷兰战列舰二十五艘、巡航舰三十七艘,武装商船五十六艘上的水兵们陆续离开,离开前,他们往舰船上扔出了一根根火炬,把舰船全给点燃了!
火是木制帆船的大敌,一点就着,舰船上冒起熊熊大火,火势迅速蔓延全舰,根本是救无可救!
阿姆斯特丹市区都可以看到港口高涨的浓烟,知道港口出了事。
当威廉三世得知舰队自焚的消息后,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他很理解那些海军心思,但战争已经结束,剩下来的只是收拾残局,过好自己的生活。
他派出卫队前去捉拿相关人员,毕竟中国人指定要他交出战列舰,他交不出来,必须有人负责任的。
小特罗姆普与科内利斯·艾弗森等一众高级军官争相承认是自己下达的命令,他们绝不能让荷兰舰队成为异教徒的战利品,个个慷慨激昂,去逮捕他们的国王卫队都很同情他们。
已经晋升为侯爵的亨特拉尔问道:“陛下如何处置他们?”
“既要让中国人满意,又得不伤国民之心,你说呢?”威廉三世反问道。
“他们烧掉了军舰,可以按照损坏国家资产罪进行处罚,将他们判决流放!”亨特拉尔侯爵说道。
“也只能这样吧!”威廉三世苦笑道。
最终法庭把小特罗姆普与科内利斯·艾弗森等一众高级军官判决流放到荷兰在非洲西海岸的殖民地,但这样的处置不能让中国人满意,驻荷兰的军代表刘体纯找来亨特拉尔侯爵质问道:“他们把应该交给帝国的战列舰焚毁,这是违抗军令,按律当斩!”
亨特拉尔侯爵强压悲愤道:“当我们与帝国签定条约时,荷兰军队已经不复存在,何来违抗军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