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现场气氛的刺激,明人军与民都情绪极度亢奋,振臂大呼:“为东南王而战,杀虏,杀虏!”
火枪齐轰,要多快乐就有多快乐!
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民工,沉着稳定地使向着敌骑开火,在他前面的五名官军死的死伤的伤,余者使用枪刺和盾牌防御,他站直了开枪,担负起火力。
手不抖,脚不软,连开五枪,击倒了三名蒙古人,其中两个是倾对着冲来时被他打了下马。
一个军官注意到他的枪法,就手把一把线膛枪丢给他。
接过新枪,摆弄几下,他就清楚了!
装弹、瞄准和射击!
砰然枪响,一百米内的一名骑兵应声而倒!
一颗接一颗的子弹放进枪膛里,击发,他一枪接一枪,淡定自如,八枪就结果了五个蒙古骑兵。
何止是他,不少民工大显身手,枪法象点名般地将蒙古骑兵打下马去。
他们起初是笨手笨脚的,但越打越顺手,举重若轻,打得命中率相当高,甚至超过了明军士兵,而那些民工,用枪训练的时间并不长,许多人都是七日成军的突击中才摸到枪的,可现在他们用枪就象是摆弄他们的农具一般熟练!
肝就一个字!
民工们就象农民伯伯干农活般地摆弄着火枪,勤勤恳恳地工作着,送那些狼崽子去见他们的狼祖宗。
起初军官们还担心民工炸营跑路,没想到民工在初期的惊慌失措后迅速地进入了角色,枪打得象爆豆一般,成排成片地击倒了来犯之敌!
明人的胜利就是蒙古人的悲惨,杜尔伯特部族首领哈合台目睹已军难以突破,反倒死伤狼藉,不由得脸色铁青。
蒙古骑兵沿着明军圆阵周围突袭,通过蚕食步兵试图冲垮明人的防御队形,而明国则以枪刺在最外侧防备敌骑冲锋,内里排枪齐射,让其有来无回。
部族骑兵装备太差,许多人身上只披一层皮甲,近距离很难敌住明人滑膛火枪的侵袭,而在远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