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迪歌唱的特别特别好,弹了一手好吉他。爱好也广泛,摄影、阅读、马拉松慢跑等等。没钱特意学,他就在大学各种团社泡着蹭课长见识。
他挺有才华的。大学时期就能编小片儿挣到钱,那时候不认识她,挣的钱就买cd、买bd-box,买pvc。
但等认识她后,除了持之以恒的拍她、拍完亲手洗照片外,那些爱好全戒了。即使偶尔唱首“江南”,也是为逗她开心。钱呢,改成给她买鞋、包、衣服。
她曾问他:“你那么多爱好都不爱了?爱的也太短暂了。”
“不爱了。现在最烧钱的爱好就是想养你,长长久久的养。”
就是这句,不是被甜的,是觉得特别踏实,她才决定就是他了。
他们的恋爱没有去过太多饭店,没有共同旅游过几次,没有那些高于收入的奢侈品,只有平平常常钻进小黑屋。
她陪他在暗房摆弄瓶瓶罐罐,和他(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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