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裤子还是男的。
真他妈糟心!
不怪余睿记不起他名字,他当时根本就没想往歪路走,会答应和他交往完全是好奇心在作祟。
好奇宴锦书这回打算怎幺办。
抢女朋友算什幺本事,有本事来抢男朋友啊!
安戍有女装癖,留着长发,性格内向,动不动就脸红害羞,不脱裤子的话完全可以把他当女人。这给余睿减轻了很多压力,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生理上。
直到半个月后安戍突然消失,打电话没接,只发了条短信过来,内容只有三个字——分手吧。
余睿这才确信,宴锦书那逼是真的生冷不忌男女通吃!
“你头发剪了,还穿西装,跟以前相差太多,我一时没认出来。”
安戍重新坐回椅上,“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以前的样子,所以我改了,我们,还能在一起吗?”
余睿:“……”
我们根本就没在一起过!还有,就算剪了短发换了男装,你他妈还是像娘们儿好吗!
余睿也坐回去,动动被反绑在身后的手,“你先回答,为什幺绑架我?”
安戍又开始绞手指,“宴锦书喜欢你,我也喜欢你,我想和他公平竞争。”
“等等,谁告诉你宴锦书喜欢我的?”
“他告诉我的。”
余睿瞪着眼看他。
安戍也看他,不过没撑几秒就低了头去,脸颊又是一片红,“当初他找我,说你是他的人,叫我离你远点,我不同意,他就叫人绑架我,不给吃不给喝,还天天挨打,到后头我实在疼得受不了,就答应他了。我不敢回家,怕我爸发现身上的伤,所以就跑到美国找我哥。”
余睿满脸的不可思议,什幺叫他是宴锦书的人?难不成宴锦书一直暗恋他?
虽然有点离谱,但也不是说不通,毕竟宴锦书是从被他救了之后才开始抢他女朋友的不是吗?
余睿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