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雁栖江,大活人跳下去一刻钟之内救上来,都不见得还能活着,何况是晚上发生的,这会儿都下午了。尸体没浮上来,极有可能被冲到别地儿去了。
到第三天、第四天,依然没啥消息,这事儿就不了了之、算是揭过去了。
许丹家人得知闺女跳江自杀的消息,不是没有来宁和县闹。可这边拿出了证据,有胡家俩口的证词、周新国为首的红兵们的辞、以及处于观察阶段的陈红军迫于压力不得不站出来作证,许家人没讨到任何好处,更别赔偿。
因为就算跳江的事不发生,依这些证据,许丹也会被判几年牢狱。难听点,没给她冠上一顶“畏罪自杀”的帽子已经很留情面了。
许丹父母神情悲戚地捧着闺女的“遗物”,和陈红军撕破脸返家,收到消息的吴阿香兴(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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