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根底、要嫁妆没嫁妆。众人跌破眼球。
可架不住向永良喜欢啊,十里八乡的姑娘再贤惠、能干,有他心上人漂亮、气质、会打扮吗?
就这样,向永良和这个女人结了婚。
头三年还算恩爱,小俩口生了大胖儿子、住进了新起的房子。可到了第五个年头,灾难来了:向永良担着一筐新打的粮食去县城换布匹,想给儿子、媳妇做身新衣,在轮渡码头看到一个中年妇女跳江,热心肠的他没多想便英勇地跳下去救人了,结果人是救上来了他却丧了命。
向永良捧在手心呵护的媳妇一夕间成了寡妇,上要伺候伤病的公公、下要照顾四岁的儿子。向永良在时,她可是连碗筷都不用洗、更不说下地锄草、挑粪施肥的。
可以这么说,嫁来向家这四年,她除了怀孕前做过几(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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