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你冷静点。”我语气和缓地劝道,“你不是说过以后要当刑警吗?当刑警抓坏人就不需要证据了吗?”
“证据?我亲眼所见还要什么证据!”
“话可不能那么说,”我揶揄道,“你看到的,还有舒哲的话,最多不过是人证而已,在证据采信方面,物证可是大于人证的。”
小时候去爷爷奶奶家的时候,电视里天天放《法制进行时》,我可没白跟着看。
说着我伸手取下了书架上的照相机。
“你认识这个吧?”
舒哲用来自拍的是一个银灰色的卡片机,镜头下方的面板上清晰地印着“sony”这四个英文字。
“不就是数码相机吗?”班长仍然对我保持着十二分的警惕,不让我轻易靠近。
“这是五一节的时候父母买给弟弟的礼物,体积倒是比家里原来的相机要轻便多了――你的意思是它就是物证?”
我在卡片机的操作面板上摸索了一会,很快就弄清了操作方法,在小液晶屏上调出了存储在里面的照片。
真是不忍卒睹,拍摄日期为今天的照片大概有17、8张,都是舒哲穿着皮裙和丝袜,搔首弄姿的样子,为了满足李二愣“露肉”的要求,有些还故意解开小衬衫下部的扣子,露出白刺刺的腰来。
再往前翻,昨天的也有,前天的也有,最远可以追溯到5月3日。
父母刚返回上海你就开拍,还真迫不及待啊!而且几乎每天都有新作,还真勤快啊!舒哲你一天不当伪娘都不舒服了啊!
我招呼班长:“你过来看看相机里的内容。”
班长不肯过来,她看着我的眼神,就好像我会趁机捉住她的手,把她掼在床上一样。
我没办法,只好把相机放在我俩中间的地板上,然后退开三步,以示没有恶意。
班长这才万分谨慎地弯腰把相机捡了起来。
她刚看见第一张照片,脸颊就变成了红芍药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