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露订的餐厅,满桌子的菜,对于阿笙来说,似乎太过于奢侈浪费了。
都是她平时爱吃的菜,来到杭州后,习惯了勤俭节约,很多菜都不曾再尝过。她现在对一日三餐没什么讲究,只要能吃饱就行。
眼看阿笙面前的碟子里被他夹满了菜,陆子初这才放下筷子,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静静的看着她吃。
她吃饭的时候很安静,比以前更加寡言了,偶尔抬眸看他,眼眸沉静,无波眼神是她这个年纪少有的禾。
用餐沉默,多是她在吃,他在一旁看着。他和她相恋一场,曾经成就了t大学子眼中的爱龗情神话。一路走来,爱龗情虽称不上惊天动地,但却细水深流。
他是陆氏集团继承人,从出生的那刻起就备受瞩目,若不是遇龗见她,他待人或许会永远淡漠疏离,眉目间也不至于沾染了那么多的沧桑。
若她不曾遇龗见他,是否可以人淡如菊,心素如简?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她正走在大街上。天气有些凉,气候适宜,很适合饭后走一走,街上人来人往,难免会摩肩接踵,阿笙走路习惯盯着路面,很少会看前方,好几次险些撞到人妲。
冰凉的手指被他牢牢握住,阿笙指尖微微蜷缩了一下,抬眸看他,他安闲自若的散着步,纵使到了人烟稀少的路面上,依然没有松开。
这么一牵手,又在阿笙没有挣开拒绝的情况下一直维持到了盛景公司对面。
顾笙问自己:男女朋友可以像他们这样安静的牵手吗?
忽然想起了爸爸,小时候也曾像陆子初一样牢牢的牵着她的手,陪她走过了春夏秋冬,不知历经了多少四季变迁。
上班时间快到了,他终于松开了她的手,看着她眸色清邃:“去吧!”
回到法务部,阿笙发呆将近半小时,一顿饭下来,他和她之间的对话加起来好像还不到十句。
黄昏回去,阿笙在小区超市里买了一袋干面条,几只番茄,外加几颗鸡蛋,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