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一个女人已有好长时间了,之所以拖到现在才开始写她,是因为我观察她时要特别小心谨慎。
她和她老公跟我都很熟,就是他们发现我明里暗里在看她,也不会认为我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他们毕竟都知道我这个人很懂得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何况她家就住在我家对面,我们还住在同一个生活小区。主要是怕我们周围的一些工友会编排我们的罗曼史,有的和冇得的,无中生有地乱说一气。
她叫什么名字不是很重要的,况且她原来并不是住在我们小区,她家在郊区,我跟她相识时,正碰到她到小区来买一家人的房子。
她一头黑发有些自然卷,明眸善睐的容长脸儿的肤色是那种很健康的小麦色,而且红白滋当的,很养人的眼;她的身材不是很高挑,但也不算矮矬矬的,一米六五的个头,这在女人堆里怕还是矮子里头选将军吧;她给人的印象是既苗条又丰满,常穿的是上蓝下黑的工装,显得英姿飒爽,气质非凡,惹得她每当打街上经过,就会让人回头向她行注目礼不可。
跟她熟悉后,她说他们家之所以到城里买二手房,是因为他们把照顾孩子读书作为首选之项。她说他们家有个宝贝女儿正在市一中读书,而我们这个紫菱巷小区离一中还是蛮近的,她女儿比较恋他们,不愿住校,他们就想起买一幢在城里的房子,作为他们的下榻之所。
说到曹操,曹操就到,她跟我正说到她女儿的时候,她女儿就来了。正是周末这天傍晚的时候,她女儿刚放学回家度双休日,穿着上红下蓝的学生装,正是十六七岁的花季少女,个子比她还高些,但那容长脸儿白里透红的,整个地就是她的翻版。
我这些日子已经跟她在一个基建工地干活了,不仅她跟我很熟悉,她丈夫和她女儿都跟我很热络。
她女儿看见我跟她娘站在楼过道间走廊上的栏杆边讲着话,很热情地叫我叔叔,算是跟我打了招呼。然后,她就把女儿搂到怀里,问了一些简单的话后,她竟然乍乍惊惊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