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做顿好吃的,当做欢迎玄毅吧。”素年建议。
“小姐,我们哪顿都是好吃的呀。”
“……,好吧,那就稍微丰盛一些。”
“嗯,多了一个人,我去多煮点饭。”小翠朝气蓬勃地往小厨房里蹦去。
满满一大瓷碗的红烧肉,赤酱浓香,色泽红亮诱人,肥而不腻,入口酥软即化,慢火,少水,炖足了火候,肉香充满了整个小院子,玄毅跟着巧儿走进来的时候,喉咙不自觉的动了一下。
那些混混说的没错,玄毅之前的生活可不就跟个小乞丐一样?不然他为龗什么会铤而走险去抢小翠的荷包?只是为了生存下去罢了。
日常的吃食,一个馒头就能顶上一天,有的时候连馒头都混不到,只能靠冷水果腹,日子是相当的凄惨。
他这种年纪并不大,且在林县没有任何根基的流浪小乞丐,就是想要正正经经地找一份养活自己的活都很难,玄毅艰难地活着,他怎么可以那么简单地放弃,他还有想要做的事情呢。
这家的三个小姑娘,胆子确实相当大,对自己一无所知就敢让他住在院子里,虽然是前院,她们就那么相信自己不是个坏人?万一自己一时贪财将她们都杀掉,拿了东西走人,她们要怎么办?
桌上除了一大碗红烧肉,还有一碟青翠欲滴的清炒时蔬,白色浅蓝石榴花边的碟子装着,看着就很有食欲,另外一碟炒得赤红的菜,上面点缀着一些绿色,闻起来香气扑鼻,倒是不输给那一瓷碗红烧肉。
看到巧儿和玄毅,小翠招呼他们赶紧坐下,自己转进厨房,端出四碗新米蒸出来的白米饭。
米粒颗颗晶莹饱满,玄毅那碗的分量格外的足,堆出尖尖的小山一样。
小翠和巧儿熟稔的坐下,玄毅站在旁边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特别的拘谨。
“干嘛呢,赶紧吃吧,这红烧肉啊,一定要趁热吃,陪着白饭,那是绝佳的美味,”素年以为玄毅还在闹别扭,“对了,这盘火爆鸭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