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卖牲口的人,肯定不会有什么罪恶感的。这年头的迷地,可没有某穿越众老家的佛教,把杀生这回事无限上纲。
要说剥夺生命的话,吃肉吃素都是吃,有分别心才是奇怪。所以原始佛教中讲究的是不亲手杀、不见杀、不为布施自己而杀的方便斋。不会斤斤计较奶素、奶蛋素跟全素差异的。
但是卖人的话,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基本上现在的迷地不允许存在有奴隶,更妄论是送人进火坑,永世不得超生的那种。但是大约翰在恶魔的诱惑下做了。
魔法塔不干涉这种事情;其他势力的管理,最多到城市房屋改建的限制,还有商人之间的纠纷。在大约翰之前,没人意识到’商品’种类也会出现问题,也就没有可就此约束的管理公约。
而且大约翰是苏里唐帝国的人,要管他的行为,也只有帝国的人出面,其他人没有这样的权力与胆量。
苏里唐帝国本身对于奴隶制度的取消,是在大势下被迫同意的。底下的人这么搞,他们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并不真正制止。
尤其南境新任命的汗王,正头疼南境各个部族整合的问题。大约翰趁着这样的机会表忠心,并且送上钱财。新汗王是要多么想不开,才会给自己的统治增加阻力呀。
可以说,在天时地利人和之下,大约翰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并且赚取了大量的财富。更在恶魔的扶植下,聚起了大势,俨然成为易市的一霸。
这个时期,易市中的人类有任何问题,都是找他出面调停的。因为恶魔都卖大约翰面子,就算有个别头铁的,也可以找其他恶魔出面以势相逼。
就说大约翰在易市出行,都有恶魔在旁保驾,这个牌面够不够大。
而人在有了钱跟势之后,就会想要谋权。所以大约翰打算仿效迷地侧盾市的情形,成立一个类似城市议会的管理阶层,把混乱的易市整合起来。
只是他虽然打着组建议会的名义,但其实只打算找一个恶魔当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