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迷团(上)
没有了大牲口,太岁本来想弄个分身什么的当拉车工具,却被王平制止了,还不是暴露太多实力的时候,光是无限增殖的肉干这一项,就够所有知道太岁身份的人眼红的。
从现在这个情况推断,想要安全到达新诺里市的最好办法就是——散伙。
显然,商队里的每个人都是这么想的,除了神甫仍然坚持要完成上帝交付给他的使命外,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商队的幸存者已经陆续带着武器与自身可以携带的粮食清水,三三两两的离开了车队,到最后,除了神甫,就只有四个忠心的教徒留了下来,包括王平太岁在内一共也就七个人。
十四只眼睛互相看了看,王平只认识其中一个满脸花白胡子,铁蓝色眼睛身高超过一米九,有些驼背的中年人,别人都叫他老狗,神甫也将其余三个人简单介绍了一下。
红发灰眼的二十岁小伙是老狗的养子,叫弥撒,据说是老狗在做完弥撒后,在一个树丛里找到的他。
光头宽下巴的二十多岁壮汉罗伊与黑发绿眼的混血女人阿尔玛是一对,前者是个养牲口的好手,而后者则是神甫身边唯一一个正式的唱诗班成员。
当然,这四个人也都是用枪的好手,老狗与弥撒两人都是靠打猎维持生活的,各种枪械外加飞刀都玩的很溜,而罗伊擅长重武器,比如喷火器与重机枪,阿尔玛用的却是经过改造的大口径手枪以及和王平一样的雷鸣顿狙击步枪。
简单整理了一下行李,王平提议空出一辆四轮车,将能够简化的东西全部抛弃,除了五十多岁的神甫外,几个人分成三组。
轮流拉车前进,先找个隐蔽地点,然后等待天黑后再出发。
神甫同意了王平的建议,却对赶路提出异议,说道:“夜晚赶路很危险地,晚上没有火把容易招引一些夜间生物,点燃火把不是一样暴露目标?”
王平当然不会说自己有生物磁场探测器,不用火把也没问题。只能将生化眼的功能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