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看完了信,魔药师提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问题:“请问落款上的名字是怎么一回事呢?”
“因为阿泰纳伊斯对于一个公爵之女来说,并不是一个得体的名字。”国王说:“但公爵依然让她保留了以前的名字作为中间名,弗朗索瓦斯是公爵母亲的名字,而罗什舒阿家族是莫特马尔家族的主支。”
“您见过莫特马尔公爵吗?他是个怎样的人?”
“我没有见过,但我的使者见过,”路易对邦唐说,“请达达尼昂伯爵到我这里来。”
国王之所以让达达尼昂去做这件事情,完全是因为这位先生足够大胆,又有着一股风流倜傥的劲儿,打扮足够时尚奢华,有着一张俊雅的面孔与优雅的身姿,像是这样的人,一定会和不顾一切都要与一个女巫结婚,甚至为了博取她的欢心,而愿意承认三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孩的莫特马尔公爵合得来,事实果然如国王所预料的那样,至少有着四五个为他搬空了丈夫钱柜的爱人的达达尼昂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就成为了公爵的座上宾,哪怕公爵还有着一点顾忌,他也见到了新的公爵夫人,达达尼昂也不由得被她的美貌与那种令人怜惜的气质而折服。
要说去到波尔多的时候,达达尼昂还有些怀疑那位公爵先生是不是被女巫的魔法蛊惑了,等到他见到了公爵夫人,就反过来猜测公爵先生是不是在其中动了什么手脚,尤其是公爵最大的养女请他代笔了那封信后,他更是确定了,莫特马尔公爵只怕做了并不那么道德的事情,但要让他说,公爵的行为并不过分,如果是他,他也会这样做的,让这样的美人在贫苦的生活中被渐渐地抹去鲜艳的色彩,变得平庸粗糙,实在是对于维纳斯的亵渎。
之前我们也说过,达达尼昂先生是个灵活过度的先生,他就是以善于察言观色与故作的粗鲁姿态来博取主教先生欢心的,现在他到了国王这里,也没有失掉自己的敏锐,国王一提出这个问题,再看看那边站着的先生,他就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他先是做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