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这种家禽,虽然吃起来确实不错,可抓起来却经常让人头痛。
特别是那种散养的鸡,如果不是趁其还在窝里睡觉的时间段,想抓住还真是一件不小的难事。
将主意打到那五只母鸡头上的宁致远,看准了其中体型“丰满”诱人的一只后,当即挥动手臂,我抓
原本还以为还得多花点功夫,可没成想居然眼到手到鸡也到了
哈哈,宁致远稳稳地抓着不停挣扎地母鸡脖子,心中对自己的身手得意极了。
扑棱棱的,这喝灵泉的鸡就是有劲啊,为了减少对方的痛苦,拿过菜刀的宁致远顺手一抹,很快停止挣扎的母鸡就率先供奉出了一碗鸡血。
这玩意虽然大部分人都不太会弄,或者说不喜欢吃。但对于吃货来说弄起来却很容易,而且也是一样很不错的美味。
料理完鸡血后,宁致远很快就将献身的母鸡给处理了干净。
虽然没用秤重,但在手上掂了掂后可以肯定,这鸡虽然没有九斤黄那么夸张,但最起码也有个四五斤重。
金黄色的油脂,还有颇有弹性的肉质,虽然还没吃也知道肯定比菜市场里喂饲料的鸡好上太多。
原本还想着将鸡给红烧了吃的宁致远,刚把鸡给剁成了小块,就听到屋外传来一阵刹车声。
银白色的别克旅行车刚停稳,那边就侯耀华的声音就响了起来:“圆子,出来接客啦”
没好气地摇了摇头,宁致远拿着菜刀就迎了上去。
“我勒个去得用不着这么热情吧”吓了一跳的侯耀华连忙把头缩回了驾驶室中。
“能不热情吗,知道你们要来,我连家里的老母鸡都宰了一只,正准备红烧呢。”看了看手中的刀,宁致远又好气又好笑地说道。
“哇嘞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这鸡你还是别红烧了,我刚买了块上好的牛腩,用这个红烧,你的宝贝母鸡还是跟蘑菇炖汤吧。”从后座上拎了两个袋子出来的侯耀华显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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