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情长,那对着女生说就是耍流氓。
为了不耍流氓当时我脑子里转过了很多想法。
我要借这颗星球爆炸翻飞的瞬间找到地壳碎片上最后一朵蔷薇,送到我哥身边再对他说句老俗情话,然后相拥候死。
我们的身体会在宇宙长河破碎分解成无数个微粒,或许止步于分子,或许止步于原子,或许止步于中子。但最终亿万年后它们又会重新组合———我知道的,我哥无论如何会以他的方式跨越亿万光年找到我,他记得我的味道,我身上被他拿爱刻满了无形的标记,标记的单位是比夸克还要细微的存在。那时我是另一颗冥王星,他是另一颗卡戎,我们从未分离。
时间和距离都没有意义,直到宇宙毁灭,他永远爱我。
———这些我都没说出口,只能写在日记本上给我哥看,像他把说不出口的情话写在这上面给我看一样。
“对我哥说句话。”
“说什么?”
“我爱他呗。”
“够烂俗。”
烂俗不好吗,烂俗即经典。
三个字,把我,齐晗,我对他的感情,他对我的感情那么多东西全部囊括概述了。
这三个字简直太妙了。
我转过头去立马对着我哥说了一次。
第二天我出了家门没有去教室上自习。
手机里显示着成鞠一个多月以前发给我的地址,被我一路拿着乘早上七点半的十四路公交坐到了华荣街的永联巷。
我站在通往城中村的那条巷子口,放眼望去,瓦房平房参差不齐。
临街是一家小卖部,老板娘把外摊支楞起来,小孩子在窗子边揉着眼睛写作业。我跨过面前一滩泥血混杂的污水,再往里走是一家生肉铺,半只被开膛破肚的二师兄吊挂在门柱旁边,隔着内墙传来宰刀和菜板夹击排骨的声音。隔壁二楼有男人夸张的哈欠声透过百叶窗蹿到这条逼仄巷子的空气里,水泥地上坑坑洼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