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之寻常人家的更甜些,和这猪肉一齐闷了许久,滋味正浓厚,最好是浇在饭上……”
“而且,最好要是冷饭,粒粒分明,不似新饭那般糯口,浇进去以后,才不会泡成一团,吃起来滋味最是味美。”
王安风一边笑着解释,抬手握着铜勺,舀出一勺汤汁,轻轻倒入碗中,金色的汤汁瞬间充盈在了洁白的米饭缝隙当中,切地大小正合适的猪肉落在上面,微微晃动,只是随意一戳,便已经烂开,香气弥漫。
复又噙着笑意,抬手递向宏飞白,笑道:
“我在小时候,最喜欢吃这个了,只可惜王叔的手艺太烂,若不是未熟,便是太咸了,直如同打死了卖盐的一般,还是我自己慢慢学会的。”
“若是不喜欢,飞白你且包涵一二。”
宏飞白微微一怔。
先前王安风称呼他为少侠,(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