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任上的第二年,他即在直隶加抽烟酒税,并向光绪建言在全国推广:“烟酒二项为民间嗜好所需,无关养生本计,重征尚无妨碍。”试行数月,得税款“已十数万”。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熊希龄担任内阁财政总长。翌年与梁启超、张謇等组阁,担任国务总理兼财政总长。当时社会上呼吁烟草**的人很多,首先,钱宝钧、陈其昌等议员向民国政|府提出纸烟**的议案;随后,上海三星纸烟公司总经理刘树森向熊希龄建议:与英美烟公司商议,将各种纸烟统一归政|府独占收买,由政|府加税售与人民;政(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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