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这三天过去,他只能买点辉吉牛奶聊以慰藉了。
【老狗干脆换工作吧,去f市工作。】
【对啊,你不是做牙医的吗,s市那边机会是多,但f市这边应该也有合适工作吧。】
【辞职辞职辞职!】
……
榜一大哥突然提出建议,乍一看挺离谱的,仔细一想也不是不行。
狗蘑居然真有点心动。
对啊,他不是s市本地人,又没在s市安家,既然这么喜欢f市的美食,为什么不能搬过来?
而且f市还有一家叫雾中的酒吧,他家和谷小姐家合作,有各种水果系列鸡尾酒。他上次过来正是假期,根本没有位置,要是长期住在这边,时不时就能过去喝个小酒。
他喜欢周末小酌两杯,雾中酒吧满足了他工作后的需求,水果和甜品店刚好又满足他平时的零食需求。
要是再来一家(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