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羊肉?”陆煊站直了身体,看似随意的问道。
“是羊肉,是羊肉。就是今天味道特别好……掌柜的好手艺……”说完坐下开始死命的吃饭,再也不说一句话。陆煊现在开羊汤馆,但是这里的人并没有忘记,曾经被誉为小镇第一刀客的他。
马奎人狠,刀也狠。但他不是傻瓜。他是外来户,靠狠在这里混饭吃。陆煊据说也是外来户。但是现在,已经混得是实打实的当地人了。而且开的是镇上位置最好的铺子,妥妥的地头蛇。
他狠归狠,但是不会随便找死的。事实上,在大马营,马肉当羊肉卖是公开的秘密。而且大多数时候,用马肉算是良心的。就算是弄些‘其他’的肉,也不是没有可能。
生意继续。刚才的插曲就好像没发(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