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作甚?来来来,喝酒喝酒,小娘皮闹闹脾气管她做什么,不过饿两顿就乖了。”
封鄞黑着脸揽过黄衣女,随意在身上捏了两把,黄衣女急着讨好封鄞,便暧昧的叫了两声,谁知封鄞脸色一变,一把把人推开。
“给爷滚!”
“爷这是做什么?”黄衣女子委屈着泪流满面,恶狠狠瞪了眼雁飞霜,躲开了。
雁飞霜只觉得,脑子里响起一句话:婊子配狗天长地久。
她捂着脸冷笑,忽然感觉手里多了一条湿淋淋的手帕,侧过头,是那一身熟悉的青衣。
徐铭之指了指脸上,雁飞霜便懂了。
她的脸肿了,便朝徐铭之点头道谢,将手帕敷在脸上。
那头封鄞喝起了闷酒,桌上几人也不敢闲着,一个个轮流敬起了酒,边上肿着脸的雁飞霜和站的笔直的徐铭之都仿佛是一个局外人。
徐铭之站在雁飞霜一侧,小声道:“我父亲祖上是宫里的乐师,父亲一直以此为傲,自小教我熟悉音律。谁知后来家破人亡,我和弟弟失散,被辗转卖到戏班子,因为熟悉音律,被帮主提拔,这才成了红角儿。”
“我知唱戏是不好的,被人看不起,可现如今它是我唯一能接触的音律了。彦大人是我的恩客,其实我并不喜欢与人这般,可只有这样我才能红,才能赚钱,才能去找我弟弟。”似乎是想到旧人,徐铭之脸上展露出一丝怀念,陷在了记忆深处。
“钦之那时才四岁,不爱抚琴,喜欢舞刀弄枪的,总嘲笑我像个姑娘……人活着总有困境,没有过不了的坎,彦大人终有一日会厌倦,只要钱够了,我就能找到钦之。”
她知道徐铭之是在劝她。
雁飞霜感激的看了徐铭之一眼,小声道:“我也喜欢音乐,我以前学过跳舞。”
徐铭之显得有些激动,“姑娘跳的是哪里的舞?在下随戏班子游走各地,寻觅兄弟之时也有收录各地名曲,所有机会,可奏曲邀姑娘一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