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近前,罗战的目光扫过这些零件,顺手拿起枪托试了试手感,又拿起枪管看了看,然后习惯性的组装起来,三下五除二便将所有零件组装到一起,一把冲锋枪出现在手中。
这枪罗战认识,美式汤姆逊冲锋枪,外号打字机,有效射程二百米,射速快,一扫一大片,被称作战场扫帚。
在八路军部队这种枪不常见,罗战来到战场也有段日子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武器。
“你是谁?这枪是你装上的?”一个略带惊讶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罗战回头一看,是个戴眼镜的青年,看样子也就三十岁左右,长得斯斯文文,的。
“我叫罗战,是独立团的,这枪是我装的,实在不好意思,看到它在桌上,一时手痒便装了起来。”罗战微笑道。
“以前用过这种枪?”青年问道。
罗战摇摇头。
“那你一定学过机械,不然怎么会组装的这么好!”青年猜测。
“没有,我就是个普通士兵,只不过对枪械比较感兴趣,这枪虽然复杂了点,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明白它的原理,组装起来并不难。”罗战耸耸肩。
青年摇摇头:“听你说话的口气,可不像普通士兵。”
罗战没有过多的解释,看着手里的武器问道:“咱们工厂可以仿制这种冲锋枪吗?”
“暂时还不行,我们的设备太落后了,不过我正在研究它,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有能力把它造出来。”青年看上去很有信心。
罗战却有些失望,特战队急需补充装备,他可等不了那么久。
“你知不知道哪里可以搞到这种枪?”罗战问道。
“晋绥军和中央军都有,阎老西的兵工厂可以仿制,但数量有限,能装备到下面部队的很少,中央军不太了解,但应该比晋绥军富裕!这把就是我托朋友从中央军搞来的。”青年随口说道。
罗战点点头,心中已有打算,看来这事还得去找中央军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