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初顿时想起自己昨天把他送回家的时候,确实发现他家里虽然空荡荡,但确实打扫得很干净,显然他并不是个邋遢的人。
这让她对这书生的印象好了不少,毕竟如今很多读书人,即使是寒门学子,即使家里一贫如洗,仅仅靠母亲和妻子挣钱供其读书,也不肯伸手做些家务活以减轻母亲、妻子的负担,一味地觉得这些都是女人该做的事,身为男人不应该沾染,因此理所当然也压榨妻子和母亲,这种读书人实在令人鄙夷。
而祝延礼却没有这种迂腐虚伪的思想,不得不说,这确实让时初对他有了些微的好感。
“那你来帮吧。”时初也不跟他客气了。
祝延礼便去洗了手,出来就开始帮时初包包子,大概是读书人的缘故,他即使是包包子,动作也十分斯文优雅,仿佛他手里的不是包子皮或者包子陷,而是笔墨纸砚一样,光是那包包子的动作就让人赏心悦目。
时初一心二用,一边包包子,一边拿眼睛瞅着祝延礼的一双手,祝延礼的手长得好看极了,因为皮肤太白,手背上的血管都微微透出来了,而那十根手指更是修长如玉,任何手控见了都会忍不住心里的蠢蠢欲动。
时初盯着人家的手看个不停,没发觉祝延礼的动作已经越来越缓慢、越来越僵硬了,他此时耳垂上、脖子上已经染上了淡淡的红,好看的薄唇抿得紧紧的,包包子的动作越来越不利索——时初盯人的目光实在太灼热了,即使他想装作没发现都不行。
最终,被时初实在盯得受不了了,祝延礼不得不开口:“你、你在看什么?难道我包子包得不好看么?”
时初听见他这话,连忙说道:“不,你包子包得很好。”
“那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祝延礼忍着脸上的热意问。
“我看你的手啊,你的手太漂亮了,难道书生的手都是这样的吗?手如柔夷是不是就形容你这样的手?”时初大咧咧地说道。
“当然不是!”祝延礼脸红得已经快要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