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莱滋有些心不在焉,作为当事人,他所受到的冲击远比两个小弟和神父更大。
神秘人口中的无面阴鬼,应该就是自己身上的东西。
那种恐怖的负面情绪和令人作呕的感觉,就像是抓住自己灵魂的寄生虫,让他灵魂都窒息般的无助。
是的,灵魂!
这是布莱滋有生以来第一次确认到自己灵魂的存在,不是哲学性的思想,而是真真切切的物质般感受。
人,真的是有灵魂的,而且灵魂比肉体敏感太多了。
虽然他从小跟随父母来教堂,同神父的关系也很好,但她其实并不相信这些,相信的只有手中的力量和到手的利益。
不过,混黑的人某种程度上更容易迷信,因为他们做的本就是常人眼中的坏事,一旦发觉报应之类的事情存在,所承受的压力也就更大。
教堂本就离家不是很远,很快车子就到了布莱滋的独栋别墅前。
屋子里还有几个保镖,所以亮着灯。
“你们两个今晚也别回去了。”(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