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
那其实就是一块花腩肉,充满了脂肪,而且她认为只咬一厘米无法感知肉的弹性和香糯,必须得一整块放入嘴里,让油在口腔里爆开,齿颊留香,这才是吃的最高境界。
她没有认真研究过这个时代女子的吃相,实在是不妙。
入乡随俗,她只能心疼地把碗里的万福肉夹给宇文皓,“太肥,我吃不下,我吃点素吧。”
宇文皓想也不想,夹起来送进嘴里,然后给她挑了一块略瘦点的,道:“这块好。”
这段日子虽然争争吵吵,但是,已经互相习惯了对方的存在,也有一定的默契,因此这对二人来说这只是寻常的举动。
可看在褚明翠的眼中,却像是惊天噩耗一般。
便是她与齐王,在外看来是恩爱夫妻,他也绝不会吃她吃过的菜。
皓哥哥不是憎恨极了元卿凌吗?什么(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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